关于汛期平台供应商食品安全自查的通知(2023年)7号
发布时间: 2023-08-16 19:14:37
平台供应商:
近期华北、黄淮等多地连降暴雨,出现洪涝灾害,山东德州发生地震,极大增加了食品安全风险。为维护广大平台用户权益,保障平台用户食品安全,请平台供应商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特做出如下自查提醒。
一是严格落实供应商主体责任,亮证经营。请广大供应商确保店铺主页面“公司档案”位置公示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扶贫证明、承诺函等资质信息以及在商品主页面产品检测报告栏公示的商品检测报告真实有效、及时更新。
二是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自查要求。按照”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监管要求,全面开展场所环境、设施设备、原料采购、加工制作、贮存管理、温湿度条件、人员健康等风险隐患排查,消除食品安全风险。
三是严格核查商品来源。确保商品来源可查,严把进货查验关,做好原料验收台账,不销售来源不明的商品。
四是要严格管理食品生产经营用水。汛期严禁使用地表水作为生产经营用水和清洗设备设施及工器具用水,防止交叉污染。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要密切关注生产用水源的受污染情况,严格监控设备运行情况,及时清洗管道,更换过滤膜。
五是严格管理商品运输、存储。请广大供应商提高防控污染意识,对食品储存仓库、运输条件实时检查,冷藏冷冻设施保持正常运行,冷链商品确保冷链运输。要严格管控食品运输,对运输工具要进行清洁消毒处理,运输过程中要采取防雨、防尘、防污染等措施,不使用化工专用车、垃圾车及其他不宜运输食品的车辆。生产经营场所如遇洪水灾害,应严格消毒。严防生产经营过程中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出现腐败变质、霉变生虫等状况,不得销售洪水浸泡、包装破损的食品,切实做好受污染食品主动下架、召回工作,问题商品不发货、不配送,杜绝不合格商品流向市场。
六是积极应对汛期食品安全风险。提高汛期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做好汛期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措施。
七是做好汛期投诉事件处理。妥善应对汛期投诉处理,如发货延迟、包装破损等。积极响应,快速处理。
请广大供应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自身行为,切实提高责任意识、消费者保护意识,与平台一道,共同做好汛期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为平台用户的饮食健康筑起安全的保护屏障。
监督举报热线:400-1188-832。
特此通知。
832平台
2023年8月16日